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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税务总局公布1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1起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2名税务干部收受企业财物违规办理发票增量业务被给予处理处分案件。分别是:
一、湖北省税务等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一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湖北省税务、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联合依法查办随州某茶业根茶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采取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出口货物走私回流并循环出口、虚假结汇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随州市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骗取出口退税1992.4万元。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办理。近日,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副总经理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会计敖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对以上3人并处罚金2140万元;其他3人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2年至2年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合计42万元;该公司因单位犯罪,被判处罚金2100万元。
二、福建省警税联合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经查,以刘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利用其控制的多家空壳公司向下游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6814份。目前,该案5名犯罪分子因犯虚开发票罪被判处7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依法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三、河南两名基层税务干部收受企业财物违规办理发票增量业务被给予处理处分案件。近日,河南省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对有关涉税违法案件深入开展一案双查,两名基层税务干部收受企业财物违规办理发票增量业务被给予处理处分。经查,驻马店市汝南县税务局某税务分局原局长曹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企业礼品、礼金,接受吃请,违规为企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增量业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曹某某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职级由二级主办降为一级行政执法员;驻马店市上蔡县税务局某税务分局原局长马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企业礼金,违规为企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业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马某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并被给予免职处理。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严查狠打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聚焦偷逃骗税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一案双查,严肃查处税务人员内外勾结、通同作弊、以税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惩、绝不姑息,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