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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总论
1.1 税收——内涵、征管范围划分、收入划分、国际税收关系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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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税收内涵

  1.本质:分配关系。

【笔记: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多种多样,如征税、发行货币、发行国债、收费、罚没等,其中税收是大部分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摘自:202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教材

 2.分配主体:国家。 ——NOT税务机关——)

  【提示】一般分配以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为主体。

  3.分配依据:政治权力。

  【提示】一般分配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分配。

  4.目的: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笔记: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优化与国家治理体系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和税法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为此既需要循序渐进地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使征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还需要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激发社会活力;更需要构建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创新驱动和人力资本积累的税收制度,发挥先进税收制度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摘自:202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教材

 

1.1.2  税收征范围划分

  1.海关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关税、船舶吨税、代征进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其他税种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1.1.3  税收收入划分

  1.中央固定收入: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船舶吨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记忆贴士】海关征收的全部+内消和车购

  2.地方固定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

  【记忆贴士】 “房地”相关+车船环保和烟叶(8个)

  3.中央地方共享:

 

 

税种

央地划分

国内增值税

央地比:5:5(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和铁路建设基金营改增的为中央收入)

企业所得税

央地比:6:4(国家铁路集团、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部分归中央)

——跨省企业所得税还有622分成,中央60中央待分配20地方20——)

个人所得税

央地比:6:4

资源税

海洋石油企业缴纳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城市维护建设税——进口,不征——)

国家铁路集团、各银行总行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归地方

印花税

证券交易归中央,其他部分归地方

 

 

 

1.1.4  国际税收关系

  1.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一系列矛盾的产生都与税收管辖权有关。

  2.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

  1)属地原则: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

  2)属人原则:以纳税人的国籍和住所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

  3.税收管辖权分为三类:地域管辖权(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居民——居住地——)管辖权和公民——国籍——)管辖权。

  4.国际重复征税包括:法律性、经济性和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

  【提示1】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的征税主体(即不同国家)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属于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比如,总分公司之间——)

  【提示2】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的征税主体(即不同国家)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一般是由于股份公司经济组织形式所引起的。 ——比如,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被美国征税了;对股东分红时,还要再征一道税——)

  【提示3】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由于各国在税收制度上普遍实行复合税制度所导致的。

  5.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

  1)前提条件: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和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

  2)根本原因: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3)形式:

  ①居民(公民)管辖权同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②居民(公民)管辖权与居民(公民)管辖权的重叠。

  ③地域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要点.png


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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