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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例
利用AI造谣 依法予以严惩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4-10
【案情】
“浙江一工业园突发大火,‘视频曝光’,整个厂房都烧透了!伴有爆炸声,火光冲天!伤亡不明!”前不久一则“图文并茂”的“新闻”在网上广为流传,引起不少网友关注。很快,相关部门予以辟谣。原来这则“新闻”是利用AI技术制作的一则谣言。
张某、陈某二人选取网络热点,复制新闻的标题、关键词并利用AI软件自动生成文案和视频,将其发布至网络平台供人浏览,以博取流量,进而牟利。虚假造谣视频累计阅读观看量超167万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说法】
法院审理认为,利用AI技术自动合成灾情、险情等虚假视频,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应当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对于是否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应当结合虚假信息的发布数量、点击转发量、对社会公共秩序的影响及相关职能部门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张某、陈某利用AI技术编造虚假的险情、灾情、警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法官提示,上述案件是人工智能时代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典型,该案警示网络用户在使用AI生成图片、音视频时,应注意甄别图片、音视频的真实性,尤其需警惕具有情绪煽动性、利益诱导性的内容。如发布AI生成内容,还应履行添加标识的义务,从而避免他人混淆,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此外,通过认定与追究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刑事责任,可以有效净化网络内容,遏制人工智能时代虚假信息的泛滥之势,保障包括网络秩序在内的社会公共秩序的安定。
——来源:2025年4月10日,人民日报,第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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