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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尔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宏润运输有限公司偷税案件。该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其通过注册多家个体工商户拆分经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违规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61.97万元。针对该违法行为,阿拉尔税务局稽查局依法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42.31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申报收入锐减48%,名下个体业务量却持续增长
阿拉尔税务局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宏润运输有限公司的申报收入在两年的时间里下降了48%,与此同时,其法定代表人王伟及其妻子名下却突然多出两家业务属性与宏润运输有限公司高度雷同的个体工商户,业务量持续增长。
这一异常现象立刻引起了检查人员的警觉。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及其近亲属名下开设同类属性的公司,这其中是正常的业务发展还是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为了查清事实,检查人员绘制了企业关联图谱,发现两家个体工商户的主要销售对象与该运输公司基本一致。同时,检查人员依法调取该运输公司和其关联个体工商户的工商登记等相关资料,逐一比对两家个体工商户开具的173份发票信息发现,两家个体工商户开具发票时备注的运输车辆均为宏润运输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车辆。同时,根据系统显示的申报数据看,宏润运输有限公司正有计划地将其部分业务“分”给两家个体工商户。
那这两家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如何呢?检查人员进行实地核查。结果令人吃惊,两家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为虚假地址,并无实际经营活动。
100余笔运输业务暗藏“猫腻”
难道两家个体工商户是该运输公司的“壳公司”,用来拆分经营、隐匿收入?检查人员不禁产生疑问。
为了进一步弄清楚事实真相,检查人员比对申报开票数据发现,该运输公司采取“错期”申报和“零申报”手段,调整开票时间,利用两家个体工商户“消化”收入,掩盖“拆分收入”真相,企图规避税务监管。
同时,检查人员依法从交通运输部门调取运输车辆登记信息及运输记录,结果发现两家个体工商户的名下没有车辆登记信息,但是两家个体工商户却出现了100余笔运输记录,且运输记录均为登记在宏润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的车辆所产生的。
检查人员经过进一步核实确认,该运输公司与两家个体工商户共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和停靠场地等资源,这些车辆的成本费用在宏润运输有限公司中列支,所产生的运输收入却计入两家个体工商户名下。
同时,检查人员依法调取了该运输公司及其关联个体工商户的银行交易流水。通过仔细分析比对,发现两家个体工商户的收入最终均流向了王伟的个人账户。
证据摆在眼前,王伟终于漏出马脚
在掌握了充分证据的基础上,检查人员依法对王伟进行了询问调查。面对铁证如山,王伟最初试图抵赖,声称两家个体工商户独立经营,与该运输公司无关。然而,在检查人员出示了大量银行流水、发票开具情况等证据后,王伟最终承认了违法事实。
王伟承认,为了降低税负,动起了“歪脑筋”。王伟与其妻子通过注册两家个体工商户,针对不同客户群体需求,将运输公司业务“化整为零”,将本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核算的运输公司部分业务收入,转移至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两家个体工商户名下,分别进行纳税申报,违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王伟表示,一直以为这种通过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套取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红利的做法能够瞒天过海,没想到最终还是被税务机关查了出来。王伟对违法行为懊悔不已,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今后将依法纳税、诚信经营。
阿拉尔税务局稽查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文件规定,对两家个体工商户违规享受的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金额进行了调整,对属于该运输公司的真实收入进行了还原。经核实,近两年该运输公司累计拆分隐匿收入379.47万元,少缴税费61.97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阿拉尔市宏润运输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阿拉尔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将其定性为偷税,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来源:2025年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