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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案例
奥巴马在芬兰的演讲收入怎么缴税?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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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奥巴马总统共度夜晚”的节目安排表和宣传文案,成为判断这场活动是否属于娱乐活动的重要线索。

2002年,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应中国一家房地产公司邀请来华发表演讲,取得15万美元的个人报酬,折合成人民币123万元。当时,主管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美税收协定有关规定,向克林顿征收了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中,“演艺人员和运动员”条款基本遵循经合组织税收协定范本的核心原则,对于来自缔约国另一方的演艺人员或运动员在中国从事个人活动,不论其在中国停留时间长短,中国均有权对其所得征税。即便相关演艺人员和运动员从事活动所获收入由其他主体收取,中国对该部分所得同样享有征税权。



详见:2025年06月10日,中国税务报版次: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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