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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海南欧丽家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款、设置内外两套账等方式隐匿未开票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256.98万元。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海南欧丽家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约2900万元。
千万保底销售协议与百万申报数据“反差”牵出线索
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接到举报,称张劲松作为某知名家居集团海口区域品牌衣柜独家经销商,与集团签订了年保底1800万元的销售协议,其名下公司向税务部门隐瞒了真实的销售收入,存在偷逃税款的行为。
检查人员迅速调取张劲松名下的欧丽家公司及其分公司的申报数据,发现自成立以来,两家公司年均申报销售收入合计仅为367万元,与举报中所称品牌代理协议约定的保底销售额相差近5倍。
举报内容是否属实?其真实销售状况到底如何呢?
带着这些疑问,检查人员深入海口各大家居市场实地走访,发现该品牌衣柜有多个门店,均在核心位置,店面装潢高端大气,产品售价显著高于同类品牌,店内订单不断。检查人员认为,欧丽家公司及其分公司申报数据与区域市场的销售热度、品牌经营规模等明显不匹配,初步判断该公司存在隐匿未开票收入、偷逃税款的嫌疑。
走访过程中,一个细节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各门店挂牌的营业执照,仅有一家为欧丽家分公司,其余均为个体工商户牌照,且负责人并非张劲松。但根据集团总部反馈,该品牌家居衣柜在海口地区的经销业务均由张劲松以个人名义负责。
检查人员不禁疑惑:海口的某品牌衣柜各门店与张劲松究竟存在何种关系?
设“两套账”隐匿未开票收入的“真假戏”
为查明事实真相,检查人员又多次对各门店进行走访摸排,在某建材城三楼找到了不对外营业的某品牌衣柜运营部,并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此处为欧丽家公司实际办公场所。
随后,检查人员依法对运营部的财务电脑进行检查,发现财务软件中电子账套无法打开。公司会计辩称,因电脑硬盘损坏,不能提供电子账,但可以提供文件柜中存放的纸质账簿凭证资料。
看着柜中少量的资料,检查人员心生疑惑,仔细查找后,在一个隔间里发现大量纸箱和文件盒。经现场开箱查看,纸箱中装的是欧丽家公司的凭证资料,文件盒里装满了该品牌衣柜销售合同。检查人员依法当场调取上述资料,并通过技术手段获取相关电子账套。
检查人员经查阅对比后发现,欧丽家公司设置了内外两套账。外账记录的收入与申报数据相同,而在内账上赫然记录着包含欧丽家公司在内的11家公司及个体户总金额超2亿元的销售数据,与申报数据差别巨大。
在证据面前,公司财务人员承认,内账记载的才是真实的销售收入数据,涉及的11家公司及个体户均为张劲松以自己、亲属及关系人的身份陆续设立。
以个人账户收款企图逃避税收监管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近年来欧丽家公司及其分公司的对公账户收款合计仅有1500余万元,这与内账记录的超2亿元销售收入差异巨大。还有上亿元的货款到哪里去了?
为摸清资金流情况,检查人员依法调取张劲松的银行资金流水并梳理分析,发现其个人银行账户近年来有大量资金入账,累计金额高达1.52亿元。同时,检查人员发现,各门店银联POS机收款账户、收款二维码绑定的均为张劲松个人银行账户。
根据已掌握的证据,检查人员分别对各门店负责人、公司财务人员展开询问调查。同时,为了让相关人员更好地认识到问题所在,检查人员对有关法律规定及政策进行耐心讲解。
在询问过程中,门店负责人承认,由于客户多为个人消费者,通常不要发票,即便有少量客户要求开票,公司也会通过送礼品、给折扣等方式避免开票,以此躲避税务部门监管,自认为税务部门不会发现。另外,公司财务人员坦言,自己在老板和股东授意下,只将少量的开票收入计入欧丽家公司及其分公司的外账并申报,通过隐匿未开票收入使该公司违规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
铁证之下终受罚 偷税难逃法律严惩
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张劲松不得不承认其实控的欧丽家公司及其分公司通过不开票、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法律规定,对欧丽家公司及其分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决定。
——来源:2025年6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