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税收问答
问:自然人出售者收购报废产品时,没有完整收集留存相关成本费用等纳税资料,无法准确计算的成本费用,如何开展扣除?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6-20
【字体:    打印本页

答:考虑到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实际情况,税务部门及时明确,对于“反向开票”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自然人出售者,如果没有留存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资料,在网上办理个税经营所得汇算申报时,可以选择“我无法准确核算‘反向开票’的成本费用”选项,税务部门将按照5%的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税款,这样当年度就不用再提供成本费用这些资料。

例如,2024年,从事废旧物资收购和销售业务的史女士收到了多家企业反向开具的102.15万元发票,刚开始还担心从其他废旧物资收购个人手里收的废品没有成本发票,可能需要补税,经过税务部门宣传得知,可以按照5%的应税所得率进行缴税,不仅无须补税,还能办理退税。史女士表示,有了第一年的经验,今年一定留存好成本资料,为明年的个税经营所得汇算做好准备。


——来源:2025年6月20日,中国税务报,第6版

欢迎登陆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32100302011227 苏ICP备20022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