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文件
-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1990年 1989年 1988年 1987年 1986年 1985年 1984年 1983年 1982年 1981年 1980年 1964年 1954年
......
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特色专栏 > 税收问答 >
税收问答
问:自然人出售者收购报废产品时,没有完整收集留存相关成本费用等纳税资料,无法准确计算的成本费用,如何开展扣除?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6-20
答:考虑到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实际情况,税务部门及时明确,对于“反向开票”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自然人出售者,如果没有留存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资料,在网上办理个税经营所得汇算申报时,可以选择“我无法准确核算‘反向开票’的成本费用”选项,税务部门将按照5%的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税款,这样当年度就不用再提供成本费用这些资料。
例如,2024年,从事废旧物资收购和销售业务的史女士收到了多家企业反向开具的102.15万元发票,刚开始还担心从其他废旧物资收购个人手里收的废品没有成本发票,可能需要补税,经过税务部门宣传得知,可以按照5%的应税所得率进行缴税,不仅无须补税,还能办理退税。史女士表示,有了第一年的经验,今年一定留存好成本资料,为明年的个税经营所得汇算做好准备。
——来源:2025年6月20日,中国税务报,第6版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32100302011227 苏ICP备20022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