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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述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非居民企业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所得时,应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企业所得税。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019 年版)(F500)》,并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但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指定扣缴的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申报缴纳上述前两项税款的项目为“法定源泉扣缴申报”;扣缴义务人申报缴纳上述第三项税款的,项目为“指定扣缴申报”。
若纳税人选择享受协定待遇或者享受境外投资者再投资递延纳税,必须上传《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扫描件或者《境外投资者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报告》扫描件,自主选择是否上传其他“非居民企业税收协定待遇”备查的相关材料、或者境外投资者再投资递延纳税后续管理的相关资料。
当纳税人选择【递延税款补缴】时,系统带出纳税人已报送的《境外投资者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报告》列表供纳税人选择,选择后申报表自动带出相关数据。
二、办理流程
即时办结。
三、功能路径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出的“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进入办税功能。
四、操作步骤
1.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功能菜单。
2.若无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税种,会跳出提示:您未办理扣缴税款登记信息,请先至【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模块新增企业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税种。
2.1点击【去变更】增加企业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税种。
2.2点击【确定】增加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税种。如果该合同同时涉及代扣代缴增值税,可点击【新增】增加增值税代扣代缴税种。
2.3点击【确定】进行提交,若需要修改点击【编辑】进行修改后提交。
2.4提示“保存成功”,等待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即可进行“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
3.进入模块后,纳税人根据需要选择扣缴类型,分别为“法定源泉扣缴”、“指定扣缴”和“递延税款补缴”。
3.1法定源泉扣缴
(1)选择合同
1)若有合同可选择的情况下:
在选择扣缴类型时便会弹出选择合同页面,选择好合同后点击【确定】按钮,回到主页面,会自动带出相应的合同名称等相关可带出的信息。
2)若没有合同可选择时,或想新增合同时,便可点击选择合同界面的【去新增合同】,点击即可跳转到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界面。
3)若存在的合同是很早之前的数据,其非居民身份码还是F码时,则需要采集非居民身份码。点击【去采集】按钮,便会会跳转到采集页面
(2)选择合同后,系统自动带出合同信息。填写需要补充的信息。若合同币种为人民币,直接填写人民币金额(应纳税所得额),若合同币种为外币点击【添加外币明细表】。
在外币明细表中选择外币名称,填写外币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和汇率,汇率填写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保留四位小数。
(3)提示: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的确定。
1)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对外支付综合办税】功能菜单。
2)3点击【智能计算结果】。
3)根据合同选择【支付的费用类型】和【回答问题】。
4)点击【确定】后跳出判断结果,可做申报参考。
5)点击【下一步】进入【税费智能计算】界面,依次填写【享受优惠情况】、【支付信息】、【税费承担】、【汇率】。
【支付金额】填写本次支付凭证上的金额。
【税费承担】根据合同约定选择(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汇率】填写下方【查看汇率】弹出的网站中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保留四位小数。若支付金额币种为人民币,此处填“1”。
6) 点击【计算】得出计税依据和应交税额。
(4)可通过【预览表单】进行详情查看。
点击【预览表单】按钮,弹出预览表单界面。
(5)确认无误,可在当前页面,进行确认式申报。即通过点击【提交申报】按钮直接申报。
(6)亦可通过【我要填表】按钮,进行填表式申报。
点击【提交申报】按钮,提交申报。
点击【立即缴款】按钮,完成缴款。
(7)若需要享受协定待遇:
1)选择对应的协定待遇条款,填写享受协定待遇减免税额后,点击【填写享受协定待遇表】
2)按要求填写“享受协定待遇表”,上传附送资料后,点击【暂存】,点击【返回】回到申报主页面。
3)当享受国内税收优惠的优惠信息中选择的减免性质为0004081524|《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102号第一条时,则选择对应的优惠条款,填写享受国内优惠减免税额后,点击【填写递延纳税报告表】。
4)按要求填写“境外投资者填报信息”和“分配利润的境内居民企业填报信息”后,上传附送资料后,点击【暂存】,点击【返回】回到申报主页面。
8)更正与作废: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模块可更正与作废。
3.2指定扣缴
(1)选择合同
1)若系统检测无“指定扣缴义务人通知书”时,即指定扣缴文书编号为空,需要进行指定扣缴义务人登记。
2)若已有指定扣缴文书编号时,选择合同,点击【确定】,进入到指定扣缴界面
(2)选择合同后,填写需要补充的信息。
【支付金额(人民币)】填写本次付款凭证上的金额,外币按照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保留四位小数。
【本次扣缴税款金额(人民币)】的确定,参考法定源泉扣缴。
(3)若需要享受协定待遇,选择对应的协定待遇条款,填写享受协定待遇减免税额后,点击【填写享受协定待遇表】。按要求填写“享受协定待遇表”,上传附送资料后,点击【暂存】,点击【返回】回到申报主页面。
(4)确认无误,可在当前页面,进行确认式申报。即通过点击【提交申报】按钮直接申报。
(5)亦可通过【我要填表】按钮,进行填表式申报。
(6)提交成功
(7)递延税款补缴
1)扣缴人在源泉扣缴时,有享受国内税收优惠的优惠信息中选择的减免性质为0004081524|《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8〕102号第一条时填写【递延纳税报告表】享受递延,后来当扣缴义务人能履行扣缴义务进行的时候,便可在选择递延缴纳报告表,进行补缴税款。
2)选择递延缴纳报告表后,填写需要补充的信息
3)后面操作类似法定源泉扣缴,可直接【提交申报】或【我要填表】进行确认式申报或填表式申报。提交申报成功后,会跳转到申报成功界面。
五、报送资料
序号 | 报送资料名称 | 必报 | 条件报送 | 归档 | 查验 | 代保管 | 核销 | 容缺报送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019年版)(F500)》 | √ | √ | —— | ||||
2 |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 | √ | √ | —— | ||||
3 | 《非居民企业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信息报告表》 | √ | √ | —— |
六、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