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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其他)——企业及个体
5.5.3.7.1 车辆购置税特殊业务(线下)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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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概述】

税务机关对无纸质合格证或合格证电子信息等原因,无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减免税等相关业务的车辆,通过应急模式进行处理。适用应急模式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类:拍卖走私罚没法院裁决已使用未完税生产企业注销以及其他确实无法解决合格证电子信息问题的车辆。

【办理类别】

Ø 办理方式:线下

Ø 办理时限:限时办结

Ø 办理层级:区县级

【办理流程】

线下流程:申报—受理—查验—审核—复核—出件

1)申请

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提交相应申报材料,提出车辆购置税特殊业务申报申请。

--表证单书:见资料处理部分

2)受理

办税受理岗接收纳税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核。

--信息系统:金税系统“车辆购置税申报(特殊业务)”

3)查验

--办理机构:纳税服务机构

--信息系统:金税系统“车辆购置税申报(特殊业务)”

办税审核岗(原则上为车辆购置税征收人员所在科室负责人)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查验,签署查验意见。

4)审核

--办理机构:纳税服务机构

--信息系统:金税系统“车辆购置税申报(特殊业务)”

办税审批岗(原则上为车辆购置税征收人员分管局领导)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5)复核

--办理机构:市局税种管理部门

--信息系统:金税系统“车辆购置税申报(特殊业务)”

市局税种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岗(原则上为地市级车辆购置税主管税务部门)复核车辆申报纳税信息及资料,复核无误后,签署复核意见,推送至办税受理岗。

6)出件

--办理机构:纳税服务机构

--信息系统:金税系统“车辆购置税申报(特殊业务)”

--表证单书:《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办税受理岗在《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上签名并加盖业务专用章,一份返还纳税人,一份作为资料归档。

【资料处理】

车辆购置税特殊业务申报报送资料清单

序号

报送资料名称

必报

条件报送

归档

查验

代保管

核销

1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2

纳税人身份证明





3

车辆合格证明、复印件




4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报税联





5

《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6

《进口车辆电子信息表》





7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8

《车辆一致性证书复印件》





上述条件报送资料的报送条件为:

1.《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进口自用车辆。

2.整车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产车辆。

3.《车辆一致性证书》复印件:进口车辆。对于税务机关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报送复印件。

4.依托可信身份体系和电子资料功能,通过电子化报送免于提交以下纸质资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车辆电子信息单。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车辆购置税征收业务应急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4〕264号)

3.《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涉税费资料报送的通知》(税总信息办便函〔2024〕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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