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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房产经纪人小夏向购房者小雨推荐了一套房屋,并通过微信告知小雨:“这套在3号楼25层,总高26层。”小雨查看该中介公司网上出售信息,该房屋标注的是“高层”。看房后,小雨和原房主小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载明该房屋所在楼栋总层数28层,其中地上26层,地下2层,该房屋位于25层。小雨向中介公司支付居间代理费9万余元。
可不久后,小雨入住新家却发现,自己家是顶层,楼上没有26层。小夏回复:“你这个房子不是完全的顶层,当时跟你说了,就客厅上面没有住户,其他房子上边都有26层。”小雨仔细观察后,发现所购房屋就是纯顶层。小雨认为自己举全家之力购房,所购房屋却是夏热冬凉的顶层,中介公司提供不实房源信息,侵害其合法权益。双方多次交涉未果,小雨诉至法院,要求该中介公司全额返还中介费并赔偿房屋差价损失。
办案法官赴房屋现场勘验,小雨家楼栋电梯按钮共有26层,乘坐电梯到达25层后,楼道里有一排窗户,从窗户看向小雨房屋,上面没有任何建筑物。
法官介绍,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为此支付报酬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表示,房屋所在楼层关系到购房人的住房体验及房屋价值,楼层信息系影响购房人判断的重要信息,中介人在履行中介服务时应如实告知。小雨购房前,小夏告知小雨“这套在3号楼25层,总高26层,业主卖房换房”,并未明确告知小雨该房屋为顶层,其关于楼高的表述易让小雨陷入错误判断。小雨入住后发现房屋实际为顶层,便与小夏联系,小夏仍称“总高就是26层……你这个房子不是完全的顶层”,由此可见小夏在小雨购房前,自身对小雨房屋情况没有完全掌握,未能向小雨提供房屋的准确信息。
中介公司作为中介服务机构应向购房人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在未能完全掌握房屋信息的情况下,不能仅凭自己的带看经验进行介绍。结合在案事实,可以认定中介公司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据此,法院判决中介公司退还小雨居间代理费9万余元。
——来源:2025年8月14日,人民日报,第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