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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
1.5.2.1 加工、修理修配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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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工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 附注(一):供电企业收取并网服务费征收增值税问题供电企业利用自身输变电设备对并入电网的企业自备电厂生产的电力产品进行电压调节,属于提供加工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于上述供电企业进行电力调压并按电量向电厂收取的并网服务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国税函[2009]641号) 附注(二):电力公司过网费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鉴于电力公司利用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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