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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
2.2.2 征收率的特别规定(5%)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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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土地使用权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第三条第二款第二项) 二、关于不动产(一)一般纳税人1、房地产开发一般纳税人(1)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款第七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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