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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汇编
印花税
4.3.4.5 运输方面的印花税减免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9-27
一、托运单据
运输部门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是否贴花?
对铁路、公路、航运、水陆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印花。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附件1第1项)
二、关于特殊货运凭证的免税
(1)军事物资运输。
凡附有军事运输命令或使用专用的军事物资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
(2)抢险救灾物资运输。
凡附有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证明文件的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附件1第4项)
三、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问题
(1)铁道部层层下达的基建计划,不属应税合同,不应纳税;铁道部所属各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之间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属于应税合同,应按规定纳税;但企业内部签订的有关铁路生产经营设施基建、更新改造、大修、维修的协议或责任书,不在征收范围之内。
(2)铁道部所属各企业之间签订的购销合同或作为合同使用的调拨单,应按规定贴花;属于企业内部的物资调拨单,不应贴花。
(3)凡在铁路内部无偿调拨的固定资产,其调拨单据不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不应贴花。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附件1第5项)
四、关于青藏铁路公司运营期间有关税收等政策问题
对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营业帐簿免征印花税;对青藏铁路公司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附件1第1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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