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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汇编
环保税
1.1 立法目的、环保税特点、纳税人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9-29
一、立法目的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环境保护税法》第一条)
【环境保护税,是我国首个明确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独立型环境税税种】
二、环保税特点
【环境保护税的基本特点:
1、属于调节型税种。首要功能是减少污染排放,而非增加财政收入。
2、其渊源是排污收费制度。费改税后,于2018年1月1日实施。
3、属于综合型环境税。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定废物和噪声四大类。
4、属于直接排放税。——NOT间接排放。
5、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规定了幅度定额税率。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在幅度内提出。
6、采用税务、环保部门紧密配合的征收方式。纳税人自行申报,税务征收,环境监测,信息共享。
4、收入纳入一般预算收入,全部划归地方。】
三、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
【税案争辩:建设工程,是由建设方还是施工方缴纳环境保护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一号)第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部分行业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的公告》(2018年第21号)备注第一条第三项: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方(含代建方)应当承担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责任,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对施工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当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按照相关规定向施工工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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