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相关法律
问题2:垄断违法所得应该如何计算以及是否应当扣除企业所得税?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11-14
【字体:    打印本页

  答疑意见:第一,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及相关执法实践,垄断违法所得的计算,通常是以经营者因垄断行为所获得的全部销售收入,扣除其合理经营成本。其中,扣除的合理经营成本包括与销售行为直接相关的流转税,例如增值税、消费税等。第二,在计算垄断违法所得时,原则上不应扣除企业所得税。原因在于,“违法所得”是经营者因实施垄断行为所获得的收入,其本质是垄断行为产生的经营利润,而企业所得税是在利润形成后,在分配环节征收的税款,二者并无直接相关性。如果允许扣除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将一部分违法收益以税收形式变相“返还”给违法者,将削弱违法惩戒效果,不利于实现反垄断法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的立法目的。

  咨询人: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一庭 周玲

答疑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何隽

 

——《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三十批)——反垄断专题之二


欢迎登陆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32100302011227 苏ICP备20022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