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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快讯
丹麦税务追偿败诉反面临天价账单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12-22
近日,丹麦税务局在向英国高等法院提起的一起追偿诉讼中败诉,其追偿税款的诉求不仅未能实现,还要支付天价的诉讼费用。
此前,英国对冲基金交易员桑杰·沙阿及其名下的基金公司采取“Cum-Ex”交易策略,在短时间内买卖股票混淆股息权属骗取股息税退税,导致丹麦税务局损失约合14亿英镑(1英镑约合9.42元人民币)的税收收入。丹麦税务局为此向英国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偿税款。
据了解,根据英国法律,英国法院通常不会受理外国政府为执行其税法而提起的诉讼。为此,丹麦税务局转变策略,将案件性质定为“基于欺诈和虚假陈述的普通法民事索赔”。而跨国民事案件审理一般遵循“被告所在地”原则,被告在一国有住所或者诉讼标的的,才能在该国法院提起有效的民事诉讼。由于被告沙阿的住所和财产都位于英国,丹麦税务局才向英国高等法院提起了诉讼。
该案主审法官安德鲁·贝克经过138天的审理,在听取了26名律师的陈词并审阅超5300页的结案材料后,于今年11月裁定丹麦税务局败诉。法官认为,尽管沙阿存在不诚实行为,但丹麦税务局未能最终证实其主张,同时指出丹麦税务局对股息税退税申请的审核和退款环节缺乏管控。
败诉的直接后果是,丹麦税务局需要承担案件产生的绝大部分诉讼费用。根据法院文件,仅被告方沙阿及其关联实体就有权要求丹麦税务局赔偿其在2023年9月1日—2025年4月30日发生的85%的诉讼费用,以及在此时间段之外的100%的诉讼费用。据悉,原被告双方总诉讼费用可能高达4亿英镑。
此次丹麦税务局的败诉,给该局的跨国追偿努力带来了沉重一击,也凸显了国家间跨境税务诉讼的巨大风险和成本,提醒各国须在事前防范好跨境税务风险。
——来源:2025年12月22日,中国税务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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