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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快讯
监管新规下,企业该如何正确选择涉税服务机构及人员?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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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26年第1号公告,即: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企业选择稍有不慎,可能被税务机关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那么,在监管新规下,如何正确选择涉税服务和人员呢?

请看总局公告解读第十三条的规定:

纳税人在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提供涉税专业服务时,可以查验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码。

纳税人在知晓受托人未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或者已报送基本信息但被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仍然委托的,税务机关应当将委托人列入重点监控对象。

对涉税服务人员因纳税争议代理纳税人与税务机关沟通时,经查验发现未取得纳税人授权或者存在3年内因涉税专业服务行为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记录的,税务机关应当要求其委托方纳税人到现场沟通。

 

由此可见,选择涉税服务机构,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

另需思考的是,若有不慎选择了失信的涉税服务机构的,被税务机关提出质疑时,又该如何妥善处理呢?

 

附件:《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法规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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