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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
4.3.1.2.4 社区家庭服务;家政服务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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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

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2026年第7号第一条第一项

 

 

(一)本公告所称社区

本公告所称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2026年第7号第三条第一款

 

 

(二)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

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短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2026年第7号第三条第二款

 

(三)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

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托育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托育服务是指为3周岁(含)以下婴幼儿提供的照料、看护、膳食、保育等服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2026年第7号第三条第三款

 

(四)为社区提供家政服务的机构

为社区提供家政服务的机构,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家政服务是指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或医疗机构为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提供的照护服务,以及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的保洁、烹饪等服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2026年第7号第三条第四款

 

二、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家政服务企业,是指在企业营业执照的规定经营范围中包括家政服务内容的企业。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是指同时符合下列3个条件的家政服务员:

  (1)依法与家政服务企业签订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且在该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2)家政服务企业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对已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或者下岗职工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家政服务员,如果本人书面提出不再缴纳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应的社会保险,并出具其所在乡镇或者原单位开具的已缴纳相关保险的证明,可视同家政服务企业已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相应的社会保险。

3)家政服务企业通过金融机构向其实际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地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执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二条第二项第五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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