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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专栏
税收问答
【问题 49】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中,离境退税政策做了哪些调整?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2-14
答:根据深化增值税改革方案,增值税税率由16%和10%分别调整为13%和9%。为配合税率调整,离境退税物品的退税率相应调整,针对适用税率为 9%的物品,增加了8%的退税率,其他物品,仍维持11%的退税率。也就是说,自2019 年4月1 日起,将退税物品的退税率由原11%一档调整为11%和 8%两档,适用税率为13%的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税率为9%的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同时,为了最大限度保证境外旅客权益,退税率调整设置了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境外旅客购买的退税物品,如果已经按照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仍然按照调整前11%的退税率计算退税。
(《2019 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3.0》之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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