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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问题130】企业A属于三项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重组后分立为企业A和企业B,请问企业A结余的加计抵减额能否结转或部分结转至企业B抵减?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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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企业A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应由企业A继续抵减,不能结转或部分结转至分立后新成立的企业B抵减。如果企业B符合加计抵减政策规定,应按照本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自行计提加计抵减额。

 

(《2019 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3.0之一百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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