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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问题 137】纳税人2023年适用三项加计抵减政策,2024 年由于不符合条件不再享受三项加计抵减政策,如果纳税人2023年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在2024年发生进项税额转出,纳税人还需要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吗?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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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纳税人由于不符合条件不再享受三项加计抵减政策,不能继续计提加计抵减额,但结余的加计抵减额仍可继续抵减;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发生进项税额转出时,应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如结余的加计抵减额不足以调减,则需按规定补征相应税款。

 

(《2019 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3.0之一百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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