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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问题 222】我公司有两笔欠缴税款,一笔是发生在 2024年5月31日的企业所得税欠缴税款,一笔是发生在2025 年8月15日的增值税欠缴税款。近期我公司申请并经税务机关审核形成一笔应退税款,具体如何抵扣欠税?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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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50号)规定,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应当按照欠缴税款的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扣,即发生日期在前的欠缴税款先抵扣。

税务机关将按照欠税发生日期,先抵扣2024年5月31日的企业所得税欠缴税款及滞纳金,如有余额,再抵扣2025年8月15日的增值税欠缴税款及滞纳金。

 

(《2019 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3.0之二百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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