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搜索  
  • 标题
  • 文号
  • 正文
  • 最新文件
  • 税法汇编
  • 税收案例
  • 相关案例
  • 相关法律
税收问答
【问题 225】我公司在用应退税款抵扣欠税时,能否选择先行抵扣欠税,再抵扣滞纳金?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2-14
【字体:    打印本页

答:不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48号)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上述规定旨在鼓励纳税人主动缴纳欠缴税款,仅针对缴税情形,不适用抵欠业务。

对于进入抵扣欠税环节的应退税款,不能选择欠税和对应滞纳金的抵扣顺序,应配比抵扣欠缴税款与滞纳金。

 

(《2019 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3.0之二百二十五


欢迎登陆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32100302011227 苏ICP备20022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