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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
4.3.2.1.1 一般纳税人可按3%征收率的项目(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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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发生以下应税交易,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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