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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案例
税案探究:水厂经营权转让给政府而取得的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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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焦点】

该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


【观点】

缴纳。因为水厂经营权,不属于自然资源使用权。

文件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二条第一项第十三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


【探究】

该观点,从法条表面,进行了回答。

但是,探究该收入形成的原因,对该事项进行本质还原后,应会有新的思考。



交流:160 6541 041  (编辑部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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