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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汇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加力优化离境退税措施,进一步便利和扩大入境消费,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退税商店覆盖率。鼓励更多具备条件的商店备案成为退税商店,科学优化商店布局。支持各地遴选一批境外旅客较多的重点商圈、景区、市场、口岸,实现重点场所退税商店基本全覆盖。
二、实行小额抽检制。自2026年7月1日起,对退税销售额1万元以下的退税申请单,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进行实物验核。对退税销售额1万元及以上的退税申请单,仍逐单进行实物验核。
三、优化“即买即退”服务。进一步优化“即买即退”服务,推动“即买即退”异地互认,办理“即买即退”业务的旅客可以在异地口岸办结离境退税业务。统一延长各地“即买即退”离境期限要求至28天。
四、推行退税无纸化办理。自2026年7月1日起,允许海关、代理机构对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进行线上确认并办理退税,实现退税全流程无纸化办理。
五、打造展会退税服务平台。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重要展会设立离境退税服务专区,为客商购物及退税提供便利。
六、优化入境消费环境。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城市加大离境退税工作力度,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国际消费集聚区。进一步推动增加国际客运航线航班,便利游客入境。
七、加强政策宣传。制作多种形式的离境退税宣传物料,通过入境航班、机场、酒店、媒体等渠道进行投放,便利境外旅客获取退税信息。
八、开展境外推广。结合打造“购在中国”品牌,在境外开展宣传推介,进一步提升政策国际知晓度。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密切协同配合,加强信息共享,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各地区要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提高离境退税服务质量和水平。此前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商务部
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移民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