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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案例
曝光案例:账面“合规”难掩资金回流下的虚开发票事实——揭秘江山索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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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江山索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乐家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3年,索乐家居通过支付开票手续费的方式,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5份,价税合计898.30万元,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115.93万元。2025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索乐家居取得的3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为虚开,对索乐家居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02.7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涉嫌虚开发票犯罪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同时,税务部门已依法对4户上游企业开展调查核实或立案检查。


案源分析 资金流向显露异常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在对上级稽查部门推送的线索分析时发现,江山索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与多家纺织公司之间存在资金回流情况。基于上述疑点,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决定依法对索乐家居进行立案检查。

检查人员以资金流向为突破口,依法调取了索乐家居及关联个人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分析发现索乐家居通过对公账户向4家纺织公司支付“货款”后,在短时间内,纺织公司又通过多个个人账户进行资金周转,最终回流至索乐家居法定代表人徐剑及其配偶个人账户中。交易呈现“快进快出”的情况,且资金回流比例与支付金额存在相对固定的差额,这正是支付开票“手续费”的典型特征。


深入检查 表面“合规”难掩真相

为进一步核实交易真实性,检查人员依法对索乐家居经营场所、财务办公地点开展实地检查,同时调取了索乐家居的账簿、凭证、报表等财务资料。

面对检查,索乐家居法定代表人徐剑起初试图以表面合规的资料进行解释,不仅提供了与4家纺织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采购发票,还出具了采购原材料的付款记录及出入库单等。检查人员仔细比对发票信息、相应凭证和资金流水,表面看,发票信息与凭证似乎能够对应,然而对于资金回流的疑点,徐剑始终无法自圆其说。

检查组依法向徐剑出示证据并讲清法律依据,在清晰完整的资金回流图面前,徐剑最终主动如实供述了违法事实。2022年至2023年间,索乐家居从多户个体工商户处采购原材料,为多抵扣增值税及多列成本,索乐家居便通过支付一定比例开票手续费的方式,要求部分有真实业务往来的供货公司在实际交易金额基础上,为其“多开”发票,虚增采购金额。


依法惩处 偷税恶果终自食

经查,2022年至2023年,索乐家居通过支付开票手续费的方式,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5份,价税合计898.30万元,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115.93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针对其违法事实,2025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索乐家居取得的3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为虚开,对索乐家居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02.7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涉嫌虚开发票犯罪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同时,税务部门已依法对4户上游企业开展调查核实或立案检查。



——来源:2026年6月16日,浙江省税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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