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文件
- 2026年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1990年 1989年 1988年 1987年 1986年 1985年 1984年 1983年 1982年 1981年 1980年 1964年 1954年
......
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特色专栏 > 税收案例 >
特色专栏
税收案例
税案探究:企业有欠税,税务机关是否会向股东代位求偿尚未缴纳的注册资本?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7-01
【案例】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第一稽查局)在屡次向M燃料有限公司追缴欠税未果的情况下,依法行使税收代位权,向该公司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的自然人股东追缴其欠缴的出资款,并依法将款项用于清偿M燃料有限公司欠税131万元。
目前,依照法院作出的分期清偿企业欠税的裁定,涉案企业两名自然人股东正按计划分期缴纳企业欠税。
——具体案情,详见:2026年6月30日,中国税务报,第6版,原文标题:徐州税务依法行使税收代位权
【思考】
一、税务机关行使代位的前置条件,有哪些?
二、若股东抽逃出资,税务机关是否也将会行使税收代位权?
三、税务机关在作出代位求偿决定后,若股东转移隐匿财产,是否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
四、面对新的征管形势,企业主特别是非法人企业(比如个独、合伙企业)的出资人等,在涉税问题上,更应该注意哪些?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32100302011227 苏ICP备20022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