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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南京七桥加油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桥加油站”)隐匿收入偷税案件。经查,2020年至2023年,七桥加油站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加油款后结算至私人银行账户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775.94万元。2025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516.04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数据会“说话”,平静表面下的异常波澜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七桥加油站的税负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且成本增幅持续高于收入增幅。
进一步分析发现,2020年至2023年,七桥加油站未开票收入占比偏低,与加油站行业整体经营特征不符。
针对上述疑点,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对七桥加油站立案检查。
“双系统”露马脚,第三方平台成偷税暗道
为查清真相,检查人员依法对该加油站开展实地核查,发现其前台管理系统数据与已纳税申报数据一致,未见异常。随后,检查人员在二楼办公角落发现另一台式电脑,将该电脑中的数据导出后,“影子账本”现形——其中存储的加油明细数据量远超前台电脑,大量交易记录既未被前台电脑记载,亦未在该加油站会计账簿中体现。这部分交易记录对应的加油款流向了哪里?
带着疑问,检查人员依法调取了该加油站对公银行账户及法定代表人宋天庆私人账户的资金流水,发现宋天庆私人账户中存在多笔来自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大额资金流入。
沿着资金流向线索,检查人员依法对加油站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事实真相逐渐还原:顾客刷卡或扫码支付后,加油款先流入第三方支付平台,随后被分批结算至指定员工或者宋天庆的私人银行账户。这条精心设计的“暗道”,成功将大量销售收入隔绝于会计账簿和纳税申报表之外,形成隐秘的“账外经营”。

法网收拢,百万罚单敲响警钟
掌握核心证据后,检查人员依法对该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宋天庆进行询问。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宋天庆最终承认了相关违法事实,并积极配合案件查办,如实提供了有关证据资料。
经查实,2020年至2023年,七桥加油站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加油款后结算至私人银行账户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4755.54万元,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775.94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其违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516.04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来源:2026年8月11日,江苏省税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