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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问:资本的印花税,以认缴还是实缴?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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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于2024年1月注册设立一人公司A公司,认缴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100万元。2024年,A公司全年销售货物收入为300万元,营业利润为50万元,企业缴纳各项税费,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5年5月,A公司向股东王某分红10万元。2025年6月,王某将A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张某,取得收入150万元,张某受让股权后继续经营。2026年8月,A公司办理注销清算,分配给股东张某的税后清算所得为166万元。

从企业性质看,一人公司不是个体工商户,也不是个人独资企业,而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涉税政策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致。

王某在设立一人公司A公司时,由于暂未产生经营收入,王某仅需缴纳实缴出资额100万元对应的营业账簿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法,营业账簿印花税以企业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为计税基数,适用0.025%的税率。

王某认缴但尚未实缴的400万元注册资本不计入实收资本,无须缴纳印花税。

 

 

——摘自:2026年8月31日,中国税务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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