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文件
- 2026年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1990年 1989年 1988年 1987年 1986年 1985年 1984年 1983年 1982年 1981年 1980年 1964年 1954年
......
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特色专栏 > 税收问答 >
特色专栏
税收问答
问:资本的印花税,以认缴还是实缴?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8-31
王某于2024年1月注册设立一人公司A公司,认缴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100万元。2024年,A公司全年销售货物收入为300万元,营业利润为50万元,企业缴纳各项税费,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5年5月,A公司向股东王某分红10万元。2025年6月,王某将A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张某,取得收入150万元,张某受让股权后继续经营。2026年8月,A公司办理注销清算,分配给股东张某的税后清算所得为166万元。
从企业性质看,一人公司不是个体工商户,也不是个人独资企业,而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涉税政策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致。
王某在设立一人公司A公司时,由于暂未产生经营收入,王某仅需缴纳实缴出资额100万元对应的营业账簿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法,营业账簿印花税以企业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为计税基数,适用0.025%的税率。
王某认缴但尚未实缴的400万元注册资本不计入实收资本,无须缴纳印花税。
——摘自:2026年8月31日,中国税务报,第7版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32100302011227 苏ICP备20022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