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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专栏
税收问答
问:我公司是新成立的企业,因法定代表人开办的上一家公司为D级纳税人,我公司被直接判定为D级纳税人,这种情况什么时候可以重新评级?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10-20
答:由D级经营主体的直接责任人员被评为D级之后注册登记、负责经营的经营主体,直接判为D级。下一评价年度重新评价,但不能评为A级。
同时,符合以下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条件的,可以进行修复:纳税缴费信用D级经营主体修复后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不为D级的,税务机关重新评价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纳税缴费信用D级经营主体未申请修复或修复后仍为D级,被关联经营主体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缴费失信行为记录的,税务机关依据经营主体申请重新评价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
——来源:2026年10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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