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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卷 征税范围与税目——(2)税目——(10)附注:收入难以划分的,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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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项目的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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