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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卷 应纳税额——(1)总体规定: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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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应纳税额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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