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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合租住房,住房租金具体怎样扣除?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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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宁波市某公司职员小李与同事合租一套公寓,两人均未在宁波市内购置住房,小李表示自己2024年每月工资1万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每月1550元,无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项目。小李致电宁波12366热线咨询:如何才能与室友分别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国发〔2018〕41号文件第六章住房租金相关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按规定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以小李为例,他与合租室友非夫妻关系,若仅室友签订整租合同,小李本人未签合同,则未签合同者无法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则小李2024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12-60000-1550×12=414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2024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41400×10%-2520=1620(元)。

若小李与室友同时与房东签订了明确各自承租房间及租金金额的规范租房合同,则可按宁波(计划单列市)的扣除标准1500元/月各自申报扣除。此时小李2024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12-60000-1550×12-1500×12=23400(元),适用税率为3%,2024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3400×3%=702(元)。由此可见,合租双方依法签订规范合同、明确承租责任,就可充分解锁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红利,有效降低个税税负。


——来源:2025年6月13日,中国税务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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