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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以陈某章、陈某为首的涉案团伙控制上海办群木业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利用下游个人客户不索要发票形成的“富余票”,在没有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通过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认定该涉案团伙控制的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13份,价税合计金额4413万元。
疑点重重的木材经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经大数据比对分析发现:上海办群木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木材销售企业,进货端分散至12个省市,近100家供应商;销货端则分散至21个省市,近200家客户。客户区域跨度广、离散度高,且多为单次交易,与正常经营模式不符。检查组深入追踪票流发现,该木业公司的部分木材从山东购进后,经过上海再销回山东,还有部分木材从福建购进后,再经上海销往广东。木材重量大、体积大、运输成本高,这种舍近求远的运输方式与正常的经营模式完全背离。种种疑点表明,该木业公司涉嫌跨省虚开增值税发票。
快进闪出的账户资金
通过跨越20多个省市的木材交易,编织出一张虚开发票网络,这背后究竟是谁在操控?检查组对资金数据开展排查比对发现,虚开企业的大量账户存在资金快进闪出等异常特征,而且明显存在资金回流的情况。检查组根据办税人员等线索,锚定犯罪嫌疑人,并进一步拓展锁定了该涉案团伙的其他关键成员。通过构建企业与人员关系模型、开票企业和受票企业票流模型,最终核心企业浮出了水面。
不要发票的木材买家
检查组随即赶赴外省市开展下游受票企业的调查取证工作。通过询问、实地取证等方式,最终查实该涉案团伙以收取开票费的形式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经查,该涉案团伙的进项税额来源是农产品收购发票和海关进口缴款书,由于境内木材的买家大多数为个体经营户,无需发票,涉案团伙在销售木材后,通过票货分离的方式,大肆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认定该涉案团伙控制的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13份,价税合计金额4413万元。
——来源:2025年6月23日,上海市税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