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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
我要办税
1.4.6 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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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表》

二、办理流程

1、纳税人登陆电子税局,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功能菜单

2、填写跨区域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3、保存并提交。

三、视频讲解

1、网址:

https://cdn.jiangsu.chinatax.gov.cn/etax/u/nsrxt/www/202407/12160209phh2.mp4

2、网址

https://12366.chinatax.gov.cn/wap/pages/taxspecial/visual_detail.html?type=XDZSJKSDY&con=acb8b5e669054689b40630d9f591b179

 

、功能路径

1.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

2.通过消息提醒跳转链接进入。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操作步骤

1.登录方式

1)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选择【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

 

2)特定主体类型选择“跨区域报验户”,依次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向右拖动滑块,点击【登录】。

 

3)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点击【登录】。

 

4)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界面,选择相应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信息,点击【进入】。

 

2.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功能菜单。

 

3.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界面。

 

4.系统自动带出其中一条跨区域涉税项目管理编号对应经营基本信息。如存在多条时,选择跨区域涉税项目管理编号,系统自动带出“合同包含的项目名称”、“实际合同金额”、“实际经营期起”、“实际经营期止”信息。

 

5.点击【查询预缴款信息】。

 

6.跳转至查询预缴税款信息界面,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

 

7.勾选对应预缴税款信息,点击【确定】。

 

8.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界面,预缴税款信息自动带出到跨区域经营活动情况栏。如需补充预缴税款信息,点击【增行】,填写征收项目、已预缴税款金额等相应数据。如需删除预缴税款信息,勾选相应数据点击【删行】。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9.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界面给出提示信息:“您提交的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已办理成功。您可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下载申请表或文书”。点击【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可下载《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点击【返回首页】即可回到主界面。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七、常见问题

1.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到期是否需要办理核销手续?

答: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核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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