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
我要办税
1.6.4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7-08
【字体:    打印本页

文档下载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因企业解散、破产等准备注销税务登记及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等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分支机构不需要办理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视同独立纳税人按一般企业申报的分支机构除外)

二、办理流程

1.纳税人进入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功能;

2.系统判断纳税人存在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判断纳税人不是分支机构;

3.系统判断纳税人是否为非正常户;

4.纳税人填写数据点击提交;

5.系统完成清算报备;

6.系统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未办结事项并提醒纳税人未办结事项;

7.系统提醒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报和财务报表。

三、视频讲解

网址:

https://cdn.jiangsu.chinatax.gov.cn/etax/u/nsrxt/www/202404/23160454rr4m.mp4

 

 

、操作步骤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1)【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2、提交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时,选择清算备案日清算结束日”“清算原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纳税人变更为清算状态。

 

主管税务机关是否参加清算选项不可修改,由系统根据纳税人是否存在欠税自动判断选择,若存在欠税的,主管税务机关默认参加清算;不存在欠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参与清算

交成功后,点击查看《企业所得税清算事项备案表,可对备案表进行下载,若存在未办结事项,可点击左下角【立即办理】,处理未办结事项。

注意:提交清算报备后,系统会根据纳税人选择的清算报备日将纳税人状态由正常转为清算

 

3、变更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信息

若纳税人报备信息有误,进入【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选择变更,纳税人可对清算备案日”“清算结束日清算原因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

  

4.作废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信息

若纳税人需作废报备信息,进入【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选择作废,点击【确定】即可。作废后,企业状态将转为正常状态

若纳税人已办理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或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须先将申报作废后,才能作废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欢迎登陆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32100302011227 苏ICP备20022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