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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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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蓝字发票开具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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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概述】

当纳税人发生销售行为,需要开具蓝字数电票时,通过该模块可以开具发票。

【信息系统】

1.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

2.电子税务局APP首页-【办&查】-【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

【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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