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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转开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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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述

对于需要将《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第二联(收据乙)转交购货企业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纳税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缴税后,及时给纳税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

二、办理流程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转开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菜单进行开具申请。

三、功能路径

1.1. 【首页】-【我要办税】-【证明开具】-【转开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3.通过推送的消息提醒点击办理。

操作步骤

1.纳税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新电子税局后,通过点击【首页】-【我要办税】-【证明开具】-【转开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功能菜单进入功能,或通过搜索框输入“转开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用)”快速进入功能,且系统支持模糊查询,在查询的结果中选择“转开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用)”也可快速进入功能。若纳税人满足消息提醒条件,也可直接通过消息提醒的方式点击进入功能。

 

2、进入转开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功能界面后,系统默认带出所有可转开的凭证信息并显示在“转开信息”区。若纳税人想要精确查找某一笔待转开信息,也可通过“原始凭证信息”区的查询条件进行精确查询

 

3、选择需要转开的凭证信息,点击【确认】

 

4、系统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完成本次转开。

 

五、常见问题

1.如何查看办理进度?

答:纳税人可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功能菜单:【首页】-【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事项进度查询】,进入事项进度查询功能后,找到提交的申请信息,点击“进度详情”即可获取当前最新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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