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文件
-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1990年 1989年 1988年 1987年 1986年 1985年 1984年 1983年 1982年 1981年 1980年 1964年 1954年
......
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其他办税流程整理 > 办税指南(其他)——企业及个体 >
其他办税流程整理
办税指南(其他)——企业及个体
2.2.1.1.1 依申请人工调整赋额类别——因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身份证件被冒用等情况提请调整赋额类别(线下)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7-11
【事项概述】
纳税人对赋额类别评定存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核实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实,作出人工调整或维持的结论。
在人工调整前引导纳税人通过化解风险指标的途径指导纳税人解除相关风险点,解除风险后系统将自动扫描调整赋额类别(一般为解除风险后的次日由系统自动调整)。
如纳税人无法通过化解风险指标实现赋额类别的自动调整(如D级纳税人或长期零申报户),确需人工调整赋额类别的,主管税务机关按要求开展赋额类别调整工作。
【办理类别】
Ø 办理方式:线下
Ø 办理时限:限时办结
【办理流程】
纳税人对赋额类别评定持有异议,可以填写《提请核实风险事项申述表》提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纳税人因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身份证件被冒用等情况提请调整赋额类别的,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提请核实风险事项申述表》的同时,应提交《个人声明》。
【资料处理】
依申请人工调整赋额类别报送资料清单
序号 | 报送资料名称 | 必报 | 条件报送 | 归档 | 查验 | 代保管 | 核销 |
1 | 《提请核实风险事项申述表》 | √ | √ | ||||
2 | 《个人声明》 | √ | √ | ||||
3 | 办税人员身份证件原件 | √ | √ |
上述条件报送资料的报送条件为:
《个人声明》为纳税人因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身份证件被冒用等情况提请调整赋额类别的;
办税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未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
【政策依据】
整理中。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32100302011227 苏ICP备20022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