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文件
-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1990年 1989年 1988年 1987年 1986年 1985年 1984年 1983年 1982年 1981年 1980年 1964年 1954年
......
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其他办税流程整理 > 办税指南(其他)——企业及个体 >
其他办税流程整理
办税指南(其他)——企业及个体
2.2.1.1.2 依申请人工调整赋额额度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7-11
【事项概述】
纳税人因当前发票额度无法满足需求时,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发票额度。税务机关进行审核未发现异常的,为纳税人调整发票额度。
Ⅱ类纳税人在不调整赋额类别的情况下允许突破默认初始额度限制,申请临时调增赋额额度,每次调整有效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办理类别】
Ø 办理方式:线上(全程在线审核办结)/线下
1、即时办结情形
(1)Ⅰ类纳税人即时办结条件为,不允许突破默认初始额度限制。
(2)Ⅱ类纳税人即时办结条件为,单次调整额度不得超过调整前发票额度的20%;单次调整金额不得超过50万;当月累计即办调增金额不超过50万;调整后发票总额度不得突破默认初始额度限制。
(3)Ⅲ类纳税人即时办结条件为,单次调整额度不得超过调整前发票额度的50%;单次调整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当月累计即办调增金额不超过100万。
(4)Ⅳ类纳税人即时办结条件为,单次调整额度不得超过调整前发票额度的50%;单次调整金额不得超过1000万。
2、限时办结
不超过5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线上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出件
纳税人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发票额度调整申请”功能填写发票额度调整申请相关信息,上传相关附件资料,提交发票额度调整申请。
--信息系统: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发票额度调整申请”
2.线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出件
纳税人线下申请办理“调整赋额额度”的,后续流程同线上。
【资料处理】
依申请人工调整赋额额度报送资料清单
序号 | 报送资料名称 | 必报 | 条件报送 | 归档 | 查验 | 代保管 | 核销 |
1 | 《纳税人发票额度调整申请表》 | √ | √ | ||||
2 | 办税人员身份证件原件 | √ | √ |
上述条件报送资料的报送条件为:
办税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未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
【政策依据】
整理中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32100302011227 苏ICP备20022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