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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办税流程整理
办税指南(其他)——企业及个体
2.2.1.6.1 乐企白名单维护(线下)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7-11
【事项概述】
乐企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税务系统与企业自有信息系统直连的方式,提供规则开放、标准统一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等涉税服务的平台。
乐企服务对象涉及直连单位和使用单位两类,所有申请使用乐企的纳税人都要通过乐企白名单的单条维护或者批量导入功能实现电子税务局中乐企功能的开启,同时该功能支持对已维护的乐企白名单进行停用与删除,同时在乐企白名单详情中可展示操作记录。该事项用于从电子税务局跳转乐企时的白名单校验,若纳税人不在乐企白名单内,从电子税务局跳转乐企会拦截。
【办理类别】
Ø 办理方式:线下
Ø 办理时限:限时办结
【办理流程】
线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出件
纳税人根据经营需要向税务机关提出需要使用乐企服务的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资料处理】
乐企白名单报送资料清单
序号 | 提交资料名称 | 必报 | 条件报送 | 归档 | 查验 | 代保管 | 核销 |
1 | 《直连或使用单位白名单报送表》 | √ | √ | ||||
2 |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 | √ | √ | ||||
3 | 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 √ | √ |
上述条件报送资料的报送条件为:
税务登记证副本的报送条件为未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纳税人报送,经实名验证办理业务的,可取消报送。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乐企自用直连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苏税金四便函〔2023〕19号)
2.《乐企自用直连服务的规范指引》
3.《乐企自用模式直连接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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