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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其他)——企业及个体
5.1.1 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线下)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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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概述】

税务机关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纳税(缴费)申报业务,提高征收单位的办公效率,综合了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及相关规费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除外)的基本元素而设计的一项申报业务,纳税人可以通过一张通用申报表完成多项税(费)种的申报

【办理类别】

Ø 办理方式:线下

Ø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Ø 办理层级:区县级

【办理流程】

线下流程:申报—受理—出件

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提交相应申报材料,提出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申请。

【资料处理】

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报送资料清单

序号

报送资料名称

必报

条件报送

归档

查验

代保管

核销

1

《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4.《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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