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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概述】
灵活就业人员在完成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确定缴费基数或档次后,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
【办理类别】
Ø 办理方式:线上(全程在线自主办结)/线下
Ø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Ø 办理层级:区县级
【办理流程】
1.线上流程:申报
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APP、地方政务APP、电子税务局APP等线上渠道对应功能,自主办结本业务。
--办理机构:不涉及
--信息系统:地方政务APP“社保费缴费办理(选档)”、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等
--表证单书:见资料处理部分
2.线下流程:申报—受理—出件
(1)申报
缴费人在办税服务厅提交相应材料,提出申报申请。
--办理机构:不涉及
--信息系统:不涉及
--表证单书:见资料处理部分
(2)受理
办税受理岗接收纳税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核。
--办理机构:纳税服务机构
--信息系统:金税系统(标准版)“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费基数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确认申报”
--表证单书:见资料处理部分
办税受理岗接收缴费人的选档申请,核对报送资料是否齐全,申请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
办税受理岗进行系统信息录入、查询、维护,录入信息必须规范、完整,并与缴费人提供的资料信息一致,完成申报缴费。
(3)出件
--办理机构:纳税服务机构
--信息系统:金税系统(标准版)“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费基数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确认申报”
--表证单书:见资料处理部分
办税受理岗根据缴款方式,出具相应类型的税收缴款书。
缴费人在社会保险费申报成功后、尚未扣款之前,如发现申报数据有误提请作废的,办税受理岗作废申报记录。
【资料处理】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报送资料清单
序号 | 报送资料名称 | 必报 | 条件报送 | 归档 | 查验 | 代保管 | 核销 |
1 | 《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适用灵活就业人员)》 | √ | √ |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0〕第35号)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9〕第2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修正)
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征管操作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发〔202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