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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其他)——企业及个体
6.3.1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申报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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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概述】

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人在办理参保登记后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线下渠道选择缴费档次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缴费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一般情况为一年缴纳一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缴费人身份(包括一般居民、差额资助、全额资助人群等)由系统自动确定其缴费档次,一般情况为一年缴纳一次。

【办理类别】

Ø 办理方式:线上(全程在线自主办结)/线下

Ø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Ø 办理层级:区县级

【办理流程】

1.线上流程:申报

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APP、地方政务APP等线上渠道对应功能,自主办结本业务。

--办理机构:不涉及

--办理岗位:不涉及

--信息系统:地方政务APP“社保费缴费办理(选档)”等

--表证单书:见资料处理部分

--岗位职责:不涉及

2.线下流程:申报—受理—出件

1)申报

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提交相应材料,提出申报申请。

--办理机构:不涉及

--信息系统:不涉及

--表证单书:见资料处理部分

2)受理

办税受理岗接收纳税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核。

--办理机构:纳税服务机构

--信息系统:金税系统(标准版)“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日常申报”

--表证单书:见资料处理部分

办税受理岗受理城乡居民的社保费档次确认及申报缴费申请,查询缴费人参保信息,完成档次确定及申报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档次为差额资助或全额资助档次困难人群的,与缴费人核实信息无误后申报缴费。

缴费人在社会保险费申报成功后、尚未扣款之前,如发现申报数据有误提请作废的,办税受理岗作废申报记录。

3)出件

--办理机构:纳税服务机构

--信息系统:金税系统(标准版)“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日常申报”

--表证单书:见资料处理部分

办税受理岗根据缴款方式,出具相应类型的税收缴款书。

【资料处理】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申报报送资料清单

序号

报送资料名称

必报

条件报送

归档

查验

代保管

核销

1

《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适用城乡居民个人)》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0〕第35号)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9〕第2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修正)

3.《省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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