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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其他)——企业及个体
9.1.1.4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线下)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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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概述】

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应配合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同级主管部门,做好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申报、管理等事项,主要负责对新申请或已认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依法纳税情况和涉税违法行为进行核查,重点核查该企业在规定的核查时间内是否存在偷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办理类别】

Ø 办理方式:线下

Ø 办理时限:按具体任务要求

Ø 办理层级:区县级、市级、省级

【办理流程】

线下流程:启动—办理(回复)

1)启动

纳税服务机构办税审核岗或出口退税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岗负责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调查,办税审核岗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对于申请享受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示范平台,税务机关对其上一年度依法纳税情况进行核查,如存在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或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情况的,不得列入示范平台推荐名单。同时,填具《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涉税违法行为核查表》。

纳税服务机构办税审核岗或出口退税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岗核查完毕后,转纳税服务机构办税审批岗、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岗进行确认。

--办理机构:纳税服务机构;出口退税管理机构

--办理岗位:办税审核岗;审核认定岗、综合管理岗

按照《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2.0版)》对业务进行处理。

2)办理(回复)

纳税服务机构办税审批岗、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岗负责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认定,综合管理岗根据审核认定岗确认意见反馈相关部门(附送相关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

--办理机构:纳税服务机构、出口退税管理机构

--办理岗位:办税审批岗;审核认定岗、综合管理岗

--表证单书:不涉及

--岗位职责:按照《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2.0版)》对业务进行处理。

【资料处理】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纳税情况核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26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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