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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概述】
大企业管理部门对大企业依申请提出的跨区域、跨税费种、集团性等政策适用不确定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形成初步意见提交同级政策法规部门及相关税费种管理部门沟通会商,为大企业提供政策确定性服务。
对于复杂政策问题,按照规定提交相关大企业管理部门研究协调解决,大企业管理部门协调成员单位加大研究力度,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明确处理意见,加快办理进度,提供政策确定性服务。对于无法明确的,提上级税务机关研究解决。
【办理类别】
Ø 办理方式:线下
Ø 办理时限:按具体任务要求
Ø 办理层级:区县级、市级、省级
【办理流程】
线下流程:受理—办理—反馈
(1)受理
--办理机构:大企业管理部门
--信息系统:不涉及
--表证单书:《大企业涉税(费)需求表》
针对大纳税人提出的政策确定性服务涉税涉费诉求,由大企业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岗受理。
(2)办理
--办理机构:大企业管理部门
--办理岗位:综合管理岗
--信息系统:不涉及
--表证单书:不涉及
--岗位职责:大企业管理部门收到大企业填制的《大企业涉税(费)需求表》2个工作日内,与同级政策法规部门及相关税费种管理部门沟通会商。对属于政策确定性问题的,报省局政策法规处,省局政策法规处于2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作书面审核并转交省局相关税费种管理部门办理。
省局相关税费种管理部门收到省局政策法规处转交的问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研究提出税费政策确定性意见送交省局政策法规处审核评估。规定时间内难以送交的,经相关程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5个工作日。
对于省局不能协调解决的政策确定性问题,及时提交总局协调处理。对于跨区域复杂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成立大企业税收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规定提交大企业办研究协调解决。
(3)反馈
--办理机构:大企业管理部门
--办理岗位:综合管理岗
--信息系统:不涉及
--表证单书:不涉及
--岗位职责:大企业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岗把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大企业。
【资料处理】
《大企业涉税(费)需求表》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新格局的操作指引(试行)》(苏税函〔2023〕47号)
2.《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大企业协调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税办发〔2023〕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