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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概述】
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对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信用记录。
【办理类别】
Ø 办理方式:线下
Ø 办理时限:不涉及
Ø 办理层级:省级
【办理流程】
线下流程:启动—办理—公示
(1)启动
--办理机构:纳税服务部门
--办理岗位:综合管理岗
--信息系统:不涉及
--表证单书:不涉及
--岗位职责:纳税服务部门综合管理岗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实施积分方案管理,进行方案类型、维度和指标的信息确认及方案的运行。
(2)办理
--办理机构:纳税服务部门
--办理岗位:综合管理岗
--信息系统:不涉及
--表证单书:不涉及
--岗位职责:纳税服务部门综合管理岗通过积分方案管理采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积分情况,根据信用积分和信用等级标准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在一个评价周期内新设立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不纳入信用等级评价范围。每年4月30日前完成上一个评价周期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自产生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3)公示
--办理机构:纳税服务部门
--办理岗位:综合管理岗
--信息系统:不涉及
--表证单书:不涉及
--岗位职责:纳税服务部门综合管理岗在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场所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和涉税服务失信名录进行公告。
【资料处理】
无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0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自律和行政监管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1〕254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17号公告)
6.《财政部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9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