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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
2.1.2.5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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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书、报纸、杂志图书、报纸、杂志是采用印刷工艺,按照文字、图画和线条原稿印刷成的纸制品。本货物的范围包括:(国税发[1993]15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一)图书。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国税发[1993]151号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 附注1:承印境外图书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图书”,适用13%增值税税率。本公告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但尚未处理的事项,可以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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