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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近期追踪某企业研发费用疑点,经过税务人员核查确认,涉案软件企业多计研发费用,存在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少缴税款情况。
税务人员发现,2022年H科技公司委托研发软件的关联企业提供的研发费用明细表显示,该企业在受托为H科技公司研发软件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材料耗用费,这些费用在软件研发总费用中占比达70%。
在IT行业中,软件产品是凝结技术开发人员智力成果的科技产品。与制造设备和工具类产品不同,一般情况下,其在产品研发过程中,研发支出主要为人力和相关研发设备等,材料耗用较少,为什么这家受托研发企业会产生占比70%左右的材料耗用支出?这似乎与行业企业研发常规不符。
为了验证判断,税务人员寻找了几家与H科技公司研发销售类似产品的软件企业进行了针对性调查,详细了解这几家受调查企业的软件研发流程、费用支出构成等情况。调查结果证实税务人员判断无误:同类软件产品研发过程中,最高的费用项目为人力成本和研发设备支出,在软件研发过程中,材料消耗类的支出非常少。调查结果表明,为H科技公司研发软件的受托企业提供的研发费用数据有“水分”!
此外,税务人员在类比核查过程中还发现,H科技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的委托研发合同的研发价格,明显高于行业同类软件产品委托研发的公允价格。这从另外一个角度,佐证了受托企业提供的研发费用支出存在问题。
结合外部调查确认的情况,税务人员对H科技公司2022年委托研发软件项目的研发费用重新进行了测算。结果显示,H科技公司当年的合理委托研发费用应为338万元,比企业申报的1030万元少得多。
核查小组约谈了H科技公司财务负责人王某,在出示调查证据的同时,指出企业在委托研发费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向王某就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作了详细的宣传辅导。面对税务人员出示的证据和细致耐心的讲解,王某最终认可了税务人员的意见。
王某表示,由于当时软件是委托关联企业开发,因此在项目研发完成核算时没有仔细检查费用的构成情况,使研发成本归集出现了疏漏,企业一定按照税务机关要求积极整改并吸取教训,避免今后出现此类问题。在税务人员的辅导帮助下,H科技公司调减了2022年研发费用,对当年研发费用支出和经营成本重新进行了归集。
按照相关税收法规规定,H科技公司2022年研发费用调减后,其研发费用占企业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低于6%,已不符合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享受条件。因此,龙岗区税务局依法向H科技公司作出补缴2022年企业少缴所得税、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目前,H科技公司已补缴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共900多万元。
——摘自:2025年8月19日,中国税务报,第6版
【案例思考】
一、上述案例,是否构成骗享税收优惠?是否应予行政处罚?
二、该案中,如何才能再挤出人工费用中的“水分”?